项目中期审查中,世行明确大于500瓦的光伏系统也可得到项目补贴。
500Wp以上系统采用单独申报,单独评审的方式进行。光伏公司不通过MIS软件申报,而是采用《500W 以上光伏系统销售补贴申请表》书面申报。
系统得到补贴需满足的条件:
通过公平竞争方式取得合同;
所采用部件由REDP合格供应商提供;
系统用户在项目合格省区范围内;
已经安装完成,调试运行正常,并投入使用;
提供完善的保修和售后服务;
不属于政府示范项目或其他国际组织援助项目。
500W以上光伏系统申报时需提交的材料
《500W 以上光伏系统销售补贴申请表》(见附表)。
有效的合同(复印件发往项目办,原件在公司备查),合同签署日期不早于2004年1月1日。
验收报告或安装完成交接文件,需有用户签字,盖章。
系统设计文件,包括系统配置情况及主要部件来源情况。
生产厂家提供的电池板序列号,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签字
其他能证明销售真实性的文件。公司应尽量提供较充分的材料,以证明本合同的真实性。如各主要部件采购合同和发票复印件、县乡政府证明等。
对于1KW以上系统还需提供以下文件:
招投标文件
合同出资方或政府出据的证明,并加盖公章和合同出资方负责人签字
三张以上系统实地照片
项目办的审查
随时申报,随时受理。处理完即决定是否接受申请,并回复公司处理意见。序列号交叉检验随当期进行。公司需备齐所有文件,项目办人员或特聘专家可能前往公司审查文件,必要时去当地调查。对于1KW以上的系统,项目办将根据当年的预算和计划,决定实际补贴金额。
10Wp-500Wp系统维持现行的补贴办法不变。
申报请寄:
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项目办公室
Tel 010-680036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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